湘西州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湘西州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湘西州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08:46:5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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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国家、省事项目录库的调整,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梳理,2023年我局共认领十二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这四项由于属地管理在各县市实施机关有变化,变更为:县(市)级水利部门)。二是政务服务提能增效。确保州水利行业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根据州政发[2023]3号文件要求,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70%以上,我窗口和相关科室对接,对照《湘西州州直单位二、三级办理深度事项清单》将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18个事项由原来的的三级深度,调整为四级深度,我局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已达到70%以上。真正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三是落实告知承诺制便利化。按照(州审改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效率,推进我局告知承诺事项线上可办,根据《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湘西州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梳理了《湘西自治州水利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涉及本单位3个事项,4个证明材料可实行告知承诺,均在“一体化”平台发布,告知承诺书范本及办事指南等均在线上线下发布。我窗口积极配合“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建设,按时完成了我局33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材料审核和网上测试件办理。目前我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到“湘易办”上办理,大大提高了便利化。

  

2.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我州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制定了《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11月对8县市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我州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积极部署开展标前、标中、标后监管,依法依规3个项目投诉举报处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至12底,完成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行为共2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我州水利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通知》,跟踪督办规范全州水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办理案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召开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度会议2次,开展执法监督检查8次,对各县市从立案查处线索甄别、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及时给予监督指导。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州政府文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专项清理或即时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完成执法效能行动方案。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完成了《湘西州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完成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湘西州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三是初步完成自由裁量权修订。完成《湘西州水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修订稿;四是完成“四个事项清单”编制。编制完成《湘西州水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

  

2.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继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选聘了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水利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及工作调度会。参加省厅执法培训2次,参训20余人次。召开全州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暨水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座谈会,参训39人,旨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文书制作水平、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调度半年工作二是组织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本次组织本局职工18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目前,我局已有持证人员29人,完成执法人员公示三是即时完成执法统计。按时保质完成水行政执法月报、季报上报工作。四是开展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监督在执法责任制落实方面,检查了行政执法权责公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建立与落实情况;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对执法队伍设置,执法人员管理、考核,执法装备配备、使用与管理及执法经费保障等情况开展监督。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形式记录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配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设备,全程记录日常巡查、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并做好声像资料备份保存工作,确保资料安全。三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强化日常巡查。聚焦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边界水域,强化常态化执法巡查,全州共开展日常巡查441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州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制定《湘西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一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保障水安全全州累计检查258批次,出动执法人员573人次,排查问题线索33条,查处案件32起,全省各市州排名第四,并在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三是推动涉水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办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起,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94.13万元。案件查办数量全省市州排名第二。四是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湘西州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共摸排非法采砂线索3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件,罚款8万元。据统计2023年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4189人次,车辆1145台次,船只44航次,巡查监管对象87个,巡查河道8099公里,巡查水域面积367平方公里以河库“清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按照全年目标任务,全州加大了涉水案件查处力度,今年共立案查处57件(河湖案51件,水工程案4件,水资源案1件,水土保持案1件),其中龙山15件,保靖13件,泸溪5件,永顺6件,花垣7件,古丈5件,吉首3件,凤凰3件。已结案51,结案率89.5%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3处,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3行政罚款29.5万元查办案件数量在全省市州排名第四。

  

4.推动水行政执法机制落实。一是推进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实。全州共出台水行政执法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机制、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四项机制”相关文件22件,全省市州排名第一。二是积极推动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与湖北省恩施州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开展1酉水河联合执法动。与张家界市签订水行政执法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花垣县与贵州松桃、重庆秀山开展“三省三县”联合执法巡查3次。泸溪与辰溪沅江共管水域河道采砂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开展。三是协助省厅完成执法调研。协助省厅完成全流域联合执法专题调研、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专题调研、水行政执法装备配备以及《水政监察工作章程》修订等调研工作,为推动四项机制落实奠定基础。

  

5.加强和规范监管事项。完善“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平台内容。明确了“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项监管事项的责任科室并逐项填写实施清单,确保目录认领率、填报率、祥实度、数据准确率均达100%,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等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检查,目前所有抽查事项流程进行完备,公示率100%,结合各类检查、督查,并视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履约。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提案。2023年,省人大代表交办意见1件。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由我局办理共2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件,主办11件、会办6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主办6件、会办4。都已全部办结,实现了主办件办结率、见面沟通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在政务服务平台对部门权力事项、办事服务流程、事项收费、证明材料、事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并实行常态化管理。按照州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要求,安排专人管理网站,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发布我局工作动态,网站能力建设和信息服务水平有进一步提升。网站能力建设和信息服务水平有进一步提升。1013日,走进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开展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知识宣传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制定了州本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公开事项14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履行复议应诉职责。全年没有接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2.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受理州信访局交办信访事件2件,处理网上舆情16件,均已办理。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至各科室及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全员普法教育工作。提高法治培训的普及率,2023年,我局陆续开展了农村小水电、河长制、安全生产等各类业务培训,将相关法律法规融入培训内容。传达学习新出台,新修订的涉水法律法规,进行政策解读。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2023年全局实现参学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开展水法规宣传。组织开展了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以宣传贯彻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先后开展启动仪式、节水宣传进企业、进农村、河长制宣传进校园等活动,累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指导全州水利系统开展宣传50场次。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利用红网时刻、门户网站、学习强国平台,大力宣传我州“以案促改,以案释法”等水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三是推进以案释法。精心筛选,将历年查处的易发多发、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违法案件整理形成典型案例,全面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深化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普法方面。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创新。标语式、领学式的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效果,但是存在受众面窄、缺乏针对性的不足,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宣传强度和频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主要集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其他时间强度和频次都较小。

  

2.行政执法方面。一是执法装备有待加强执法装备配置不足。全州仅永顺、保靖保留了原执法服装。投入少,执法装备明显不足仅永顺、保靖、吉首等3县市配备无人机以及保靖、吉首、花垣、龙山等县保留执法车辆,所有县市均未配备水上执法设备二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各县市执法机构混岗现象严重,队伍不稳定,专业执法人员不足,全州水利系统无法律职业资格工作人员,难以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三是机制有待健全跨区域水行政联合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四项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河长制工作有待完善。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部分乡镇、村级河长制工作仍存在被动应付、质量不高、发现问题解决不力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在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会议上,以“第一议题”的形式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依法治理的决策部署。二是提前谋划部署。2024年州水利局工作计划中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并部署相关工作。以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为抓手,不断强化水利法治管理,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推动新阶段湘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都必须要经过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会议记录,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文,与律师事务所续签合同,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上邀请法律顾问出席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服务。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要求,在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遵守法定程序,认真履行法定的报送备案的职责,切实做到应报不漏,有件必备。根据州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涉及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保留2件,清理2件。2023年我局没有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治水管水理念,着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巡查检查、水事违法行为查处、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五是依法履行复议应诉职责。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建议书等文件。六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将相关法律法规融入业务培训中,先后组织了农村小水电、河长制、安全生产等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2023年全局实现参学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组织本局职工18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标对表完成2023年普法资料收集和报送。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培训,强化领导干部的规则思维、权利思维与程序思维。加强对机关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要求谙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浓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水法的认识。通过新闻、网络等媒体曝光,使水利执法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推进水行政执法继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洞庭清波”、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水事活动管理和监督力度,聚焦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边界水域严格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加大对非法取水、侵占河道、破坏水工程设施、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涉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建立湘西州水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常态化开展全州水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及时整改省、州组织的执法交叉评议发现和交办问题。

  

)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政放权、精简审批材料,最大限度地拓展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及“应进皆进”原则,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推动“三进”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五减”工作,巩固提升政务服务“三化”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持续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引导企业使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办理事项指南、业务规则、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审批人员能及时处理相关审批信息,按时反馈、办结率100%

  

                                            湘西自治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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