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水利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湘西州水利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8 18:47:46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水利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州水利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履行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水利部“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严格行政许可设定标准,改进行政审批程序,不断加大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力度,坚持依法审批,做到了应批尽批、依法审批,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等问题。提高许可效率,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事项审批网上办,抓好监督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检查;执行“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抓好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由20199项精简至6项,承接省级下放事权5项,公共服务事项由12项精减至11项。2020年已办结事项审批48件,按时办结率100%,行政审批办件时限由原来的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我局根据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对照执行全州负面清单涉水利事项管控要求,并对清单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严格遵守负面清单禁止类管控要求加强了小水电站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2018年以来我州没有审批新建电站,并于2019年开始按照省政府对小水电清理整改的工作要求,对我州262座小水电站全部按时完成清理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管,在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上严把准入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对收费事项形成清单对外发布,不存在涉企行政事业性乱收费、中介机构或行业商会乱收费、水利公共事业单位乱收费等情况。

3.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我州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州水发〔2019100号)、《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湘西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州水发〔202040号)和《关于落实2020年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了我州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积极部署开展了在建项目市场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局2017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州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州水发〔201791号),明确了州、县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职责。我局历来按照法律法规、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相关规定文件执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未设置法律法规之外的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门槛或壁垒。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配合省水利厅科学制定20202025水法规建设规划和有序开展《湖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项目调研论证;牵头编写《酉水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完成《湘西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稿。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研究出台《湘西州水利行业集中技术评审办法(试行)》文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专项清理或即时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就依法决策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湘西州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湘西州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湘西州水利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程序、按规定的合法作出。2020年,学习《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按新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提升决策质量,规范权力运行。

2.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在律师事务所选聘了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水利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抓实县市水政执法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执法案卷交叉检查活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先后组织全州水利执法人员赴济南参加执法培训、赴长沙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专题培训,累计培训执法干部70余人次,逐步提升水利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100%的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局共有在编人员75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6人,持证率为21%。同时加强县市执法队伍建设,全州8县市水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共79人,为全州水行政执法提供了保障。积极参加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组织干部参加水利部普法办公室举办的《2020年水法规知识大赛》,州水利综合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璐取得了个人三等奖的好成绩。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形式记录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电子设备,全程记录日常巡查、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并做好声像资料备份保存工作,确保资料安全。三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

3.加强河库执法力度。2020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539人次,车辆953台次,船只45航次,巡查监管对象39个,巡查河道8373.35公里,巡查水域面积478平方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1次,征收及追缴水利规费1113.29万元,均按要求亮证执法。

4.加强和规范监管事项。完善“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平台内容。明确了“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项监管事项的责任科室并逐项填写实施清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开展督查检查,结合各类检查、督查,并视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履约。加强日常监管。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提案。2020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6件。已全部办结,实现了主办件办结率、见面沟通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在政务服务平台对部门权力事项、办事服务流程、事项收费、证明材料、事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并实行常态化管理。按照州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要求,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使网站能力建设和信息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3.强化审计监督。2020年,我局开展了19个酉水灌区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了14个,注重对水利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履行复议应诉职责。全年没有接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2.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受理省厅转办信访事件3件,处理网上舆情3件,均已办理。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至各科室及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0年,累计召开中心组学习2次。

2.加强全员普法教育工作。提高法治培训的普及率,将相关法制课程列入培训内容。针对新出台的涉及行政管理、水利事务的法律法规,专门编制“新法速递”材料,第一时间向全局干部进行政策解读。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2020年全局实现参学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普法方面。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创新。标语式、传单式的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效果,但是存在受众面窄、缺乏针对性的不足,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2、行政执法方面。执法装备有待加强比如河道采砂管理没有执法船等设备,不能有效地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执法手段有待创新;对新形势、新任务下水利综合执法手段研究的不够。

3、河长制工作亟待完善。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部分乡镇、村级河长制工作仍存在被动应付、质量不高、发现问题解决不力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党组织书记 “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的责任,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每年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安排部署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明确目标,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每年年初制定了《湘西州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把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局的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强化考核评价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第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总结2019年全州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为全州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培训,强化领导干部的规则思维、权利思维与程序思维。加强对机关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要求谙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浓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水法的认识。通过新闻、网络等媒体曝光,使水利执法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大水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在岗培训、案卷评查、考核评价等形式提升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聚焦水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河道法制管理与保护。将河道划界成果纳入用地报批系统,加强对河道联合管控;加大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大水行政执法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利综合执法

)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对州本级水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将部分州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继续推进改革中的各项工作,调整完善水利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等。  

                     湘西自治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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