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水利局 关于吉首市浪头河等11条河流河道管理 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
关于吉首市浪头河等11条河流河道管理
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为加强河库管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精神,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完成了吉首市浪头河、洽比河、司马河、新寨河、丹青河、龙舞河、岷杭冲、水湾溪、湾溪、小龙洞河、剥落溪等11条河流划界方案审查工作。现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19〕3号)要求,对浪头河等11条河流划界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10日
联 系 人:刘小中
联系电话:13574318358
电子邮箱:1321741858@qq.com
传 真:0743-8735479
地 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水利大厦州水利局327室(邮编416000)
附件:浪头河、洽比河、司马河、新寨河、丹青河、龙舞河、岷杭冲、水湾溪、湾溪、小龙洞河、剥落溪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图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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