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单位离退休预算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
1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
16、经费拨款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州确定的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州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州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流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2、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早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州水利局是正处级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规划财务科(科技科)、水资源科(州 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管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道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水保水利水电科、水库移民科。单位下设8个二级 机构,其中独立核算机构2个:州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州水利水电勘測设计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和财 务由局里统一核算管理的二级机构6个,其中参公单位1个: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州水旱灾害防御事 务中心、州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州水利项目评审服务中心、州水利综合监察支队、酉水灌区管理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及下设2个独立核算单位,本单位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本级为行政单位,下属单位为行政和事业单位,预算编报类型为汇总表。
纳入本套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3个,与上年保持一致,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以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水电规划研究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74.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2.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2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收入相较于去年减少1,142.75万元,主要是因为州水利水电规划研究院2021年改制成全额事业拨款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转移到企业,减少非税收入1193.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74.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8.62万元,农林水支出1,87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48万元。支出相较于去年减少1,142.75万元,主要是因为州水利水电规划研究院2021年改制成全额事业拨款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转移到企业,减少非税收入1193.59万元。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02.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6万元,占6.59%;卫生健康支出58.62万元,占2.79%;农林水支出1,804.85万元,占85.84%;住房保障支出100.48万元,占4.7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894.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支出37.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库区移民项目的项目前期及维稳工作等方面,其他水利支出170.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河长制工作与水利安全生产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4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47.31万元,增加15.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运转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水电规划研究院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22.2万元,主要是工作任务增加,与上下级业务联系加强,下基层较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全州水利工作会议及小型座谈会等;培训费预算16.82万元,拟开展水利专业知识学习及水执法人员培训、水库移民干部业务培训2次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比赛等活动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6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7.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7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81万元,项目支出207.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单位离退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离退休人员共91人,收入61.56万元,含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福利费和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及相关待遇。支出61.56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